我曾经喜欢过一个狮子座的男生。
他喜欢穿格子衬衣,喜欢喝罐装百威,对某些甜食情有独钟,可是,我终究不知道是哪些“某些”。
他喜欢Oasis,喜欢Guns N' Roses;他喜欢看欧文·威尔士《猜火车》,喜欢安妮宝贝的《素年锦时》。
他喜欢旅行,一个人。背着大大的行李包,去西湖,去丽江,也许还会去青岛,甚至是他想去的国度——越南。
我已经记不清是什么时候喜欢上他的。
也许是在他弹着吉它,唱着《自由》的时候;
也许更早,在他轻唱着《彩虹》的时候;
更或者,是他已经不是“萤火虫”一员的时候。
莫拉呦,真的不知道了。
只是,当我已经长大,对喜欢的定义愈见清楚的时候,回过头去看,我发现:
我是真的喜欢过他。
浅浅的。
然后。。
深深的。
【狮子座的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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