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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电影,一个故事,一些感动】

学生推荐了一部电影,《初恋这件小事》。一看简介就知道大概是个怎样的故事,但看下去又觉得还是那么新鲜感人。一个平凡的女孩子喜欢上一个对她来说太优秀的人,为了他非常努力地改变自己,历经坎坷,最后终于实现了愿望。多么老套的情节,正如韩剧一样;又是多么的现实,为了匹配优秀的人,自己也要变得优秀和美丽。突然想起了丛丛和边疆的故事,是现实版的《初》,多么幸福,但又是多么的稀有。

“第一次知道他,是因为他的特别的名字。班里的男生总是会在打完篮球后,回到班中谈论起他,提及他的名字,也是从那时开始,我知道了学校有他这么一个人,篮球打的很好,但仅仅是对他的名字感到熟悉,究竟他是个什么样的人,我还一无所知。那时我初三。

一年后,我升入了本校高中,周围的一切都还是那么的熟悉,没有丝毫的陌生感。第一次见到他,是在学校的篮球比赛上。我本是个运动盲,对于体育,我没有丝毫的兴趣,也从来没有去注意过别人打球,那天,我是被围住的人群吸引了过去,所有的人都在篮球场边加油,助威,一脸的兴奋。我也好奇地走到场边,一眼就看到了他,一身深色的运动装(后来才知道那是安芬尼•哈达威的队服,是他最喜欢的NBA队员),瘦瘦高高,被晒的偏黑的皮肤被汗水浸着,汗滴随着跳跃从发梢滑落,不大的眼睛中却闪烁着异样的眼神,旁边有女生在疯狂地喊着他的名字。原来就是他啊!我这才知道,他是学校的校篮球队队长。他的每一个动作——传球,上篮,投篮,都深深印在了我的心里,我感到了自己的心跳,久久不能平静。

从那以后,我总是不自觉地在操场上寻找他的身影,一下课就跑到楼道里,看着操场上他打球的身影。我会在他常出现的地方走动,为的只是多看他一眼。

每次在楼道与他擦身而过,我都紧张的要死,与他眼神的相遇,又会使我心跳不已。我上高二了,分进了文科班。他学理,在4班;我学文,在6班。一班相隔的我们更增加了见面的次数,我们常常会不期而遇,最使我兴奋的是与他眼神的相碰,然而他依然离我很遥远,我们依然是陌路人。

那时的我真是傻楞傻楞的,大花痴一个,和班里的同学一提起他,就激动的要死,滔滔不绝的说他这好那好,以至于班里的同学们都成了我的眼线:在楼道里哪碰见他了,回来告诉我;中午吃饭他坐在哪桌,回来告诉我;他们班哪节体育课,回来告诉我;看见和哪个女生说话了,回来告诉我;看见他被哪个老师批评了,回来告诉我;甚至,连男生去完厕所回来,都要告诉我,刚才在厕所碰见他上厕所了,大便还是小便,内裤什么颜色,呵呵!

班里所有的人都知道他是我的偶像,收集到那么多眼线的信息,我整天傻笑,那时生活如此单纯而简单,却无比快乐。

终于,我鼓足勇气,打算结束这单相思的暗恋,从暗恋转成明恋,让他确确实实知道我的存在,于是,写了一封信送到他们班。真不知道当时哪来的那么大勇气,是不是80年代的女生特有的冲动?但是,如果没有那样的勇气,也就没有我们的今天了。所以,我希望所有姐妹们都要勇于表达自己的感情,也许幸福就在眼前。

送给他信的那天是1998年12月3日星期四晚上,把信交给他们班同学的手上,我就匆匆跑掉了,心里忐忑不安的等待着他的回复。第二天,就是1998年12月4日,就是在这天,他就像我想象中的一样来我班里找我,班里的同学都轰动了,他站在了我的面前,我的心跳从没有那么快过。临走时,他用一只手轻拍我的肩膀,说:“以后你有什么事要帮忙,就来我班找我,我一定会尽力的。”短短的一句话,却使我倍感温暖。风里的我快乐像有双翅膀,蔚蓝的天空透明像我的心,这时我的心情想要高飞,就像我已拥有整个世界

这里先插一句,若干年后,我们两个在一起了,去他家,他给我翻看中学和大学时候收到的所有情书,整整一皮箱子,他说,看了这么多,都没什么感觉,只有看完我写的,不知为什么眼眶湿湿的,那叫一感动!我反问,光感动有什么用,当时又不和我好,哼哼!

那封情书(不知道算不算是情书)可是我精心写的,我们文科班文学社的几个人还一起探讨如何写能既含蓄又能饱含深情,又不能太露骨,删改后只有1页,简明扼要,我还给我们班同学传看,作为范例,供大家参考和提建议。然后,就是精心挑选信纸,一笔一划的写在上面,用干花熏了一整夜,才装进信封。费多大劲啊!

本来暗恋得很坦然,可我们认识了以后,我反倒扭扭捏捏起来,只要一见面,我就满脸通红,什么话都不会说了。每天见到他是我最大的希望,与他的每一次对话又会让我兴奋与激动,但表面却要尽量装成若无其事的样子。

渐渐地,我发现我开始不敢直视他的眼睛了,那种心情及其微妙,我不敢再像原来那样站在操场上看他打篮球,不敢去他班里找他,不敢主动和他多说话。在上课我俩必经的地方,远远地看他走过来,我开始假装,假装没看见他,假装和同学说话,假装系鞋带,假装一切可以假装的事情,来避免与他眼神的相遇。

我不敢再像原来那么大胆,就只默默地关注他,我拼命地学叠幸运星,只要课间有时间,就跑到楼下自行车篷找他骑的自行车,每天都把精心做成的一颗星星用胶条贴在他的车上,不被任何人发现。发现他打篮球腿拉伤了,就打了一张关心的匿名字条和星星一起贴在车上,第二天看见他车上的星星和字条都没了,我就开心极了。

我不仅收集有关他的所有信息,就连他车座子上套的塑料袋我都悄悄摘下来收藏了,就差挂在脖子上当护身符了,够花痴吧!我觉得我特适合做007,呵呵。

我18岁生日的那天,晚自习过后,他突然出现在我们班门口,把我叫了出来,送给我一串风铃。是星星和月亮的,下面是一个心型的缀,上面写着“知心”。我做梦也想不到他会送我生日礼物,原来他早就知道了那些幸运星是我贴在他的车上的,我无语以对,只是笑,他也笑了。

我太喜欢做梦了,然而,梦中的又常常与现实不一样,一切都那么平淡,平淡得如同那蓝空中的一缕云。事实上,任何想象中的情节都没有发生。现实告诉我,是我错了,我本不该幻想些什么的。我喜欢上了《很爱很爱你》这首歌,它的歌词让我深深的感动于其中,曲子如泣如诉如怨如慕。

习惯了每节课间趴在窗前偷偷注视他打球的身影,我总会站在固定的角落,定定地看,欣赏他每一个细微的表情,即使他始终没有留意。他走路的样子有些桀骜,沉默却不显得孤独,我总是痴痴地望着他独行的背影。他一句无心的道谢可以让我雀跃不止,他的一句无心的话语却能让我泪如雨下,一声好吗,一串慰问,都能在心中发酵,让我快乐好久,是他在冥冥之中引领着我的方向。

转眼间,高考临近,相距的时间也越来越少了,我们之间的距离也会随着时间和空间的拉大而越来越远。我终于决定亲手叠好1000颗星星送给他,眼睛酸了,手肿了,我没有停下来,直到1368颗星星全部叠好,我一颗一颗地数着,生怕多或少。高三的生活在一般人看来,都是痛苦的,而我却总忙里偷闲,暗恋着偶像,憧憬着快乐。

精心挑选了整整1000颗,我送到了他的手里,他笑了——我满足了。我不再写日记了,我需要停住我的笔,可是,我可以锁住我的笔,为什么却锁不住我的心?欢乐总是乍现就凋落,在长长的一生里,走得最急的是最美的时光。

黑色七月终于到了,在紧张的高考后,就是忙碌的报志愿(我高考那年是北京市第一次实行考分出来以后报志愿),我们也再没有见过,失去了他的一切消息。我决定大学重新开始,把高中的暗恋留在心里封存。

. 然而在临开学的前两天,我意外地接到了他的电话。那是在我军训要走的前两天晚上,他询问我高考的情况,还兴奋地告诉了我他考上了福建省的一所大学,他说他一个星期后的12号就要走了,只能半年回来一次。

两天后,我走了,背着沉重的行囊,来到了大兴军训基地。9月12号是中秋节,晚上我坐在操场上,仰望星空,看着一闪一闪的星星,哭了。在这天,他走了,去往福建,我也明白,我们就像两列驶向相反方向的火车,越开越远,直到最后彻底消失。

这里再插一下,对于高中时的我,LG说他当时除了对那封情书外,对我没有什么太多的印象,根本就没多看过我一眼,对我的印象只是瘦瘦高高的(我那时就170的身高了),梳着一成不变的长长的马尾辫,说话柔柔细细的(其实是跟他说话装的温柔状),其余就什么都没印象了,至于送我生日礼物也好,给我打电话也好,现在他都印象模糊,只是觉得我对他挺好的,他不能对我不搭不理的,就假惺惺关心一下罢了。总之一句话,就是对我没兴趣,气死了,白费那么大劲,他老人家竟然对这段记忆是一片空白!!当时他是学校的大众情人,女孩子们总喜欢打篮球的阳光男孩,围在他身边的女生数不过来,哪还看得见我这个柴火妞儿啊!过去把他看的那么偶像化,其实,就是篮球给他镀的金,他要不会打篮球,哪会有女生正眼看他啊,说不定天天追在我屁股后边呢,哈哈。好了,不乱想了,继续写l

进入了大学生活,新的环境让我兴奋,同时又让我更加怀念高中的生活,想念每一个朋友,更想念他,大学的生活并没有我原来所想象的那样充实,相反,是在极度无聊和空虚中度过。我是个很懒的人,下了课就去吃饭,然后就回宿舍看电视睡觉,简单的生活在三点一线上重复着。隐隐中,总有一丝轻轻的挂念。终于,我又开始了我的花痴历程。通过中学的同学辗转询问,以他同学的身份打电话到他家,最终从他母亲那里得知了他大学的通信地址和邮编。

我开始提笔给他写信,我真的有很多话想对他说,但提起笔来脑海中的一切词句都消失得一干二静,这种拿着笔不知写什么的感觉,还是第一次。在我的犹豫不定中,还是把那封信投入了信箱。收到他的回信后,我又是泪如雨下——那天是2000年11月17日。拆开信封,我一字一句地读着,他说他去福建后,从来没有给别人回过信,不过,他想,也许我应该是个例外,他还说:“我从来没有一个朋友(女的),像你一样漂亮真诚,真的……”我不懂他的心,他的一言一行,一颦一笑都是读不懂的话卷。

我申请了QQ,把他加成了我当时唯一的好友,但却从不曾见过他上线。我买了201卡和IP电话卡,给他宿舍拨电话,拨通以后不敢说话,听着他的声音:“喂,你好!……喂?怎么没声音啊?”“啪”挂了。这种骚扰电话我没少打,多数不是他接的,但也认了。最夸张一次是那年的圣诞节,半夜12点整,电话拨过去之后,我们宿舍的姐妹们一起喊:Merry Christmas,然后挂断电话,呵呵,够神经吧。

我喜欢做梦,在梦的最深处,与久别的记忆重逢,寻梦的我没有放弃等待。就这样,我们的关系不冷不热地又保持了半年,寒假到了,他在临回北京之前写信说他期待着回北京后能和老同学见见,更希望能见我一面。然而我傻傻等了一个假期,也没有任何音讯。他总是在我最绝望的时候,给我一线希望,我真的好累,但是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我知道,这次我是真的应该放弃了。

寒假即将结束的时候,我在日记里写下了这么一段话:

记得有人说:“鱼没有眼泪吗?”不,它有。“那为什么从没有见过它哭呢?”因为它一直呆在水中。不要因为有意或是无意的隐藏而忽略它的存在,伤心的人到处都有,难道一定要被看见才叫悲哀?最深的痛总是隐藏在心灵的最深处的,太多的言语无处可书写,太多的委屈无处可宣泄,只把一切都埋藏在心的深底处。

一个人的一生中会遇到许许多多的人,又何必在乎可以相知相伴。只要知道对方的存在,在世界的某一个角落生活着也就好了。就算死了,但曾相逢过,也就拥有了与他相同的一段记忆,他也就存在于生命的这段交集中。无论记忆是深是浅,但至少存在。

自那以后,我彻底放下了长达4年的暗恋,继续着我无聊而空虚的大学生活。新的学期开学后,我没有再给他写过信,再也没有打过骚扰电话,他也再没跟我联系过。这我才明白,原来一切只是我的一厢情愿,他只是在应付我而已。不过,如此充实的4年,再怎么说也值了,不是每个人都能有这种经历和记忆的。

在此后的2年半里,我过我的日子,他过他的生活,两不相干,互无联系。这段时间,他一定在学校过的很开心,我却是在快乐中莫明的夹杂着一丝忧伤,偶尔想起他,心里还会一颤。和他失去联系后的我,变得不再那么幼稚,逐渐成熟起来,理智起来,现实起来。

大四,大家都纷纷开始找工作了,除了招聘会就是网上投简历了。一天中午午饭后,我打开电脑,好久没有上过QQ了,刚一登陆,一个大象头像给我发来信息:“你好,我是××,请问你是?”天那,是他,竟然是他!……

就这样,我们开始了网上聊天,那几个月比我们高中所说的话的总和的十倍还要多。渐渐的,我们发现,有很多共同语言。小时候我们的家都住在劲松,都在崇文区上小学,为了上小学,我住在姥姥家,他住奶奶家,我姥姥家和他奶奶家竟然就在相邻的胡同,那时我追跑打闹的时候还经常从他奶奶家门口经过,那时玩闹的伙伴中还有他童年的伙伴……我们从小时候开始聊,到小学的暗恋对象,到中学,再到大学,我们聊着彼此的生活,海阔天空,无所不说u

渐渐的,他已经不满足网上聊天了,每天晚上,他都从福建给我打来电话,每天晚上都要聊2到3个小时,第二天早上我一开电脑又能看见他凌晨3、4点给我在QQ上的留言。(直到现在我们还都保持着晚上打电话聊天,聊到困的不行,说了“晚安”后再睡觉的习惯,从没有间断过,我们都在想,以后搬家住在一起了,不打电话睡不着了怎么办?呵呵

终于有一天,他终于对我说:“作我的女朋友好吗?”好像做梦一般,毕竟我们高中毕业以后的四年就再也没有见过,这就是我曾经的偶像吗?我不敢相信。就这样,我们好像网恋一样

盼啊盼盼到了毕业,他在回北京的路上还在用手机给我打着电话,到北京当天的晚上,我们见面了,见面地点在方庄购物中心门口。那天天气闷热,我精心打扮了一番就出发了,谁知快到的时候竟然下起大雨,跑到购物中心时,已经关门了,没地方避雨,只得找了个房檐靠着站在台阶上,还是被淋了个落汤鸡。“是从×吗?”我正忙着整理发型,突然一个人在大雨中站在我的面前问我,抬头一看,是他!我二话没说一把把他拉到房檐底下来,“笨死了,怎么不知道避雨呢!”尽管装作坦然,但还是脸通红,他也很紧张,天色阴暗,我们都看不清我们谁的脸更红些。“你变化好大啊,好漂亮!看来我的眼光真没错!”我马上说:“什么话啊,当初不漂亮吗?真是没眼光,不知道丑小鸭会变白天鹅啊!”我俩说了两句,就彼此看着傻呵呵的笑,不知道说什么,紧张死了,呵呵。

那天晚上,我们两个手拉着手,轧马路,绕着方庄走了一圈又一圈,怎么都不觉得累。不知道是心情好还是当时体力真那么棒,现在别说走着轧马路了,就是让我多走几步都会累的不行!呵呵

再往后的过程我就省略了,呵呵,和大部分情侣们都一样,甜蜜幸福,还有争吵和摩擦,只是对我来说,可以用“梦想成真”来形容了,只是现在的心态没有高中时那么天真了,要是这段感情发生在高中,我估计都会激动的不知道自己姓什么了。高中的同学听说我俩好了,都吃惊的瞪大了眼睛,天那,传奇故事啊!

其实我明白,我们两个人的性格有很大的差异,但是LG不让我这么说,他说不能给自己心里暗示,要从心里觉得我们是最合适的一对,我们都要为对方而改变。从生肖上看我属狗,他属鸡,在一起就是鸡犬不宁;从星座上看,我双鱼,喜欢浪漫,又冲动,很感性,他水瓶,现实主义者,很理性。我好喜欢浪漫的感觉,比如在海边相互依偎着看星星,彼此许下心愿海誓山盟什么的,可他是个木鱼脑袋,压根没有浪漫这根筋,不是打着哈欠说困,要不就是回味着晚饭吃的有多好,下次还要来吃什么的!情人节也好、过生日也好,从来不懂得什么叫surprise,要么提前问我,想要什么,要么就直接告诉我:我送你什么什么好不好?最可气的就是,我要是矜持的说不用啦不用啦,有心意就行了,他还就真什么都不买!我是个极其任性的人,脾气也大,再加上我们两个性格差别很大,总是动不动就对他大呼小叫,而且绝不让步,当年我追的那么辛苦,您倒悠哉游哉的,一说这些,他就没话说了,只能一再退步迁就我,大部分时候我都大胜而归,心里默念“现在该常常苦头补偿我了”,啊哈哈。

其实这都是玩笑话,两个人在一起,需要彼此互相改变互相磨合,这么多年的阴差阳错、缘去缘来,我们走在了一起,是那么的不容易,我们都没有理由不好好珍惜,不是吗?19楼互动空间,P:?A { N

2006年9月26日,大红结婚证书拿到手,我们已是夫妻了,从民政局一出来,他就气焰嚣张的拧着我的脸“哈哈,这回你上了贼船可就下不来啦!”。那天,我在日记里写下了下面一段:

许多年前,我们都曾幻想过自己的婚礼。锣鼓喧天,鞭炮齐鸣。彩旗招展,人山人海。英俊不凡的宝马王子出现,把麻将大的钻石奉上。满嘴海誓山盟,满眼天长地久。瞬间变成永恒,一起变老是眨眼间就能实现的事。我想我是活在多梦的季节,做着五彩的梦,寻觅着心中的梦想,纵然虚幻,但也点缀着我的人生,我觉得自己是个幸福的人。

许多年过去,我们没有遇见手持魔棒的仙女,没有救过神奇的金鱼,没有险恶的后母和七个小矮人,自然也没有王子前来敲门。所以我们仍旧是人海中极其平凡普通的一员,大概的经历,相似的前景。今天,我已为人妻,过十年变成母亲,再十年变成老母亲……

走形式似的宣誓仪式,一句“我愿意”后,大红钢印印在鲜红的结婚证书上,整个过程也就2分钟,我们就是夫妻了,以后再耍性子吵架的时候,就从喊着“分手”改成喊着“离婚”了,好怪的变化,不过,日子还是要好好的过。这就是婚姻,受到法律的认可,国家的公证,从今以后,我不再是一个人,我要为了责任和义务照顾身边的伴侣(或者说成被照顾更为贴切),给他洗衣做饭生儿育女。嫁鸡随了鸡,顶着晨光打鸣,守着老窝下蛋。

但,这种平淡中,有幸福溢起的光芒,同时也会渲染着一种叫“幸福”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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